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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嘴山市科技成果鉴定后补助办法(试行)

    第三条 补助标准。自治区级科技成果每项给予8000元补助,石嘴山市级科技成果每项给予5000元补助。

    申报时间: 发布时间:2015-08-31

  • 固原市工业创新发展扶持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一)工业企业当年完成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并通过验收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二)工业企业当年列入国家、自治区创新研发中心的,获得国内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获得国家、自治区级科技进步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三)对当年每承担一项国家级、自治区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四)对当年主导制订、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凡年度对提升中小企业“两化融合”水平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两化融合项目,一次性奖励3万元。 (六)对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较好服务功能的服务机构,给予适当扶持奖励。 第七条 扶持奖励品牌建设: 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自治区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宁夏知名企业字号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第八条 扶持扩大生产规模: (一)对当年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不含资源型、能源型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三)对当年由规模以下企业首次跃升至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四)对当年通过新建、改扩建延伸产业链生产下游产品,新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对当年新上市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六)对当年贷款超过500万元以上、且生产经营正常的重?萍即葱滦凸ひ灯笠担创罾收吖娑ǖ幕祭矢枋实碧ⅲ馄诖畈挥杼?(具体贴息额度另行确定)。 第九条 扶持鼓励技改升级: (一)凡年内建成投产且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对当年建成节能降耗项目且效果比较明显的重点工业企业(不含资源型、能源型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具体详见附件。)

    申报时间: 发布时间:2015-06-10

  • 固原市工业企业担保贷款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担保贷款额度按《宁夏回族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具体额度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但最高担保贷款余额不得高于担保基金余额的10倍。 贷款期限:具体根据贷款资金用途确定,但最长不超过5年。 贷款利率: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企、培植财源”的原则,企业担保贷款实行优惠利率,鼓励商业银行对民贸民品生产、涉农等符合国家贴息政策的企业贷款执行基准利率。 (具体详见附件。)

    申报时间: 发布时间:2015-06-10

  • 石嘴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市级各部门扶持资金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家、自治区各类计划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资金);优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选派高层次科技人才进行提高型培训给予资助。 积极向创业投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科技担保等机构推荐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项目;优先享受自治区科技金融结合基准利率、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对成长快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其上市融资。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建或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和鼓励市辖区内国家、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试验检测仪器免费或低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选择成长快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荐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时间: 发布时间:2015-04-25

  • 石嘴山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暂行管理办法

    科特派专项资金从市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中安排,结合上年度项目支持情况,逐年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

    申报时间: 发布时间:2015-03-31

  • 关于加快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9.支持高新区企业创新发展 将政府公共科技资源的配置与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相挂钩,引导和鼓励企业提高科技创新投入。从2013年起,将高新区核心区工业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的30%用于高新区,重点支持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奖励高新区内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级、省部级和211高校研发机构(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检测中心);建设高新区创新服务载体,提供技术引进、项目咨询、专利申请等全方位服务。 市发改、工信、商务、科技、环保等部门实施的科技攻关、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新产品试制、循环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高新区内的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活动。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优先安排高新区企业。 10.支持科技孵化器建设 把孵化器建设作为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连续支持5年,重点用于支持孵化器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经费补助和奖励支持在孵企业的科研项目补助。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引导各类非政府组织、企业、科技领军人才、专家学者、创新团队和自然人利用社会资金、闲置场地、专业设备参与孵化器建设;鼓励支持各类投入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联合共建孵化器,经认定后,给予相应的补助和奖励。 对科技部、自治区科技厅、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 11.发挥人才支撑作用 认真落实人才政策,资金由市财政给予保障,主要用于人才培育和引进。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高新区设立高新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供求机制。通过高薪聘请、技术入股、产学研合作、建立科研工作站、创建大学生创业园、优化创业和生活环境等多种措施,为创新创业企业和人员提供配套服务。 支持和鼓励在石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及公务员在高新区创业。 支持和鼓励高新区与其它高新区干部挂职交流,积极争取与科技部火炬中心建立合作关系。有计划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内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进修提高。 五、进一步优化高新区发展环境 12.完善基础设施 落实“双龙工程”政策,市、区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市、区各承担50%),支持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建设、城管、交通、供电、星瀚集团等部门予以重点支持,确保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配套完善,提升高新区承载能力。 (具体详见附件)

    申报时间: 发布时间:2012-12-31

  • 石嘴山市科学技术创新奖励办法

    石嘴山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届授予人数不超过 2 人,奖励不分等级,奖金数额不低于 50 万元,具体数额由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贡献大小确定。石嘴山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在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情况下可以空缺。 石嘴山市优秀科技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奖金数额分别为 10 万元、 5 万元、 3 万元。 市优秀专利奖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三个等级,奖金数额分别为 5 万元、 3 万元、 2 万元。 石嘴山市产学研科技合作奖每届评选 3—5项,奖励不分等级,奖金数额为每项 10 万元。 石嘴山市科技创新团队奖每届评选不超过 5个,奖励不分等级,奖金数额为每个团队 10 万元。

    申报时间: 发布时间:2012-09-18

  • 石嘴山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资助办法(试行)

    资助标准 (一)发明专利申请的资助金额为2000元/件。 (二)对实用新型专利根据其质量情况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为1000元/件。 (三)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申请的资助金额为5000元/件。同一发明专利在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的只资助一次。

    申报时间: 发布时间:2012-09-05

  • 石嘴山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资助办法

    资助的类别(分 2 类)及经费额度。 A 类:用于资助赴国外进行专业培训、研修人员或高级访问学者(不含学历、学位教育)。出国时间为 1-12 个月,学习专业知识、先进技术,提高科技人员专业素质、业务水平、自主创新、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能力,资助经费最多不超过 5 万元。 B 类:用于资助赴国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大型企业等进行研修或开展科技合作研究等(不含学历、学位教育),学习我市重点产业、科技项目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工艺、标准等技术难题及先进技能,提高科技人员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时间为 1-12 个月,资助经费最多不超过 3 万元。

    申报时间: 发布时间: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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