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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2018年对标奖励
(一)标杆奖按照行业定量评价企业数5%的比例确定各行业奖励名额。依据各行业的奖励名额数,评选综合得分前列的企业授予对标工作标杆奖(每个行业至少一家)。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资金,颁发“对标工作标杆奖”奖牌,同时在媒体、官方网站进行表彰宣传。 (二)进步奖按照行业定量评价企业数10%的比例确定各行业奖励名额。依据各行业的奖励名额数,评选综合得分前列的企业授予对标工作进步奖(不含获标杆奖的企业)。颁发“对标工作进步奖”奖牌,与标杆奖获得企业一起在媒体、官方网站进行表彰宣传。
申报时间: ~ 发布时间:2018-06-24
宁夏自治区 科技部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8年度项目
申报时间: ~ 发布时间:2018-06-10
宁夏自治区2018 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
申报时间: ~ 发布时间:2018-06-10
宁夏自治区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
申报时间: ~ 发布时间:2018-05-20
宁夏自治区2018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
针对各地区报送的项目,我部将组织评审,遴选出创新项目并建立项目库,择机予以推广和支持。加强对创新项目成功经验的总结提炼,组织开展系列培训会、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加大新模式、新业务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
申报时间: ~ 发布时间:2018-05-16
宁夏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
申报时间: ~ 发布时间:2018-05-14
宁夏自治区2018年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认定
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可分别获得400 万元和200 万元的奖励。
申报时间: ~ 发布时间:2018-05-14
宁夏自治区2018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
对获得认定的企业颁发“自治区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牌匾,并按照项目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时间: ~ 发布时间:2018-05-14
宁夏自治区2018年第二批科技金融专项
(一)科技贷款利息补助。科技贷款利息补助是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所获得银行专项科技贷款后的利息补助。利息补助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项目贷款年基准利率的50%确定贴息额度,同一企业的补助累计三年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定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按不超过贷款额年基准利率的70%确定补助额度,同一企业的补助累计三年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已获其它贴息补助的项目,不得申报科技贷款利息补助。 (二) 科技担保补助。科技担保补助是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的担保费补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银行科技贷款所发生的担保费,担保费补助额以不超过实际支付总担保费用的80%为限,同一企业的费用补助连续三年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是指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专利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中介费用补贴。补贴额度以不超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际支付中介费的90%为限,同一企业的补助连续三年累计不超过150万元。 (四)科技保险费补助。科技保险费补助是指对科技企业参加科技保险发生的保险费用支出进行的补助。专项资金补贴的科技保险险种由国家科技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险、关键研发设备险、专利险等险种。科技企业投保科技保险后,可申请不超过保险费50%的补助,每个企业每年度科技保险费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时间: ~ 发布时间:2018-05-09
2018年度中卫市(自治区级)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
企业自主立项开展的新产品开发、新工艺应用、新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等科技创新活动,按项目实际研发投入给予20%的补助。 企业牵头建立产学研用联盟实施成功的研发项目和企业承接科研院所、高校重大科技成果并成功转化的项目,分别按项目实际研发投入和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20%的补助。 企业获批的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等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按项目批复的国拨资金额度给予20%补助。 第七条 企业主持或参与制定的国家、行业标准,按标准研制实际投入给予20%的补助。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第四至第七条相关类别,补助标准提高到30%;对创新贡献大、示范带动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上述相关类别,补助标准提高到40%。 企业承担的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对研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自治区先期安排10%的引导资金,剩余补助资金待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 以上各类补助标准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时间: ~ 发布时间:2018-05-09
宁夏自治区2018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持相关认定文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政策优惠事宜,有效期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申报时间: ~ 发布时间:2018-05-08
宁夏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时间: ~ 发布时间:2018-05-07
宁夏自治区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研究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统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分别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建设和中央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推进工作。健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联合工作组,形成部委、地方政府、中央企业、行业组织、服务机构、科研院所等广泛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贯标工作方案,明确贯标总目标、时间表、路线图、政策措施及考核要求。建立健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的跟踪监测、统计分析、动态调整、监督考核、信息通报等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 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订、企业贯标达标、示范推广、服务体系培育、解决方案研制等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专项资金,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社会投入机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贯标工作与地方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完善政策措施,为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提供基本方法和有效途径。鼓励各级政府在技术改造、工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互联网+”等项目中优先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达标企业。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金融税收政策、用地用房政策与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达标相结合。 (三)加强人才保障 依托国家重大人才计划以及重大科研、工程、产业攻关项目,加大对两化融合领域学术研究人才和工程技术专家等领军人才的培养和支持力度。推动部属高校等高等院校在基础教育体系中设置两化融合相关专业课程,依托相关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促进人才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有序流动,不断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培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推动建立海外人才特聘专家制度,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创新使用全球高层次人才。 (四)强化宣传推广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中央企业、服务机构要积极组织“深度行”、“环省行”等多种形式活动,加大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宣贯力度,在各类企业和组织中推动标准的实施与应用推广。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互联网平台等多渠道宣传作用,支持社会各界围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加强宣贯交流,分享经验成果,提升全社会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认知度。在国际交流合作中加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达标成果宣传推广,提高国际认可度与影响力。
申报时间: ~ 发布时间:2018-05-03
大武口区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大武口区
(1)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自治区农牧厅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补贴额,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 (2)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3)自治区支持建设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三星级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和农业综合服务站购买开展服务所需机具,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在累加补贴20%。 (4)购买马铃薯种植、收获机具,覆膜及残膜回收机械、植保机械、埋藤机、深松机、TMR全混合日粮机和水稻直播机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累加补贴20%。 (5) 在执行自治区累加补贴资金计划时,必须严格按照核定资金额度安排购机补贴,不得突破自治区累加补贴资金上限。
申报时间: ~ 发布时间:2018-05-03
中宁县2017年农业特色产业扶持政策
中宁县
具体奖励详见附件。
申报时间: ~ 发布时间:2018-05-03